编辑导读
我在这艘船上活了一百年,还是没学会做一个真正的太空人。舷窗外那颗蓝白色的恒星照着我,像故乡晴天里一只不肯闭上的眼。她也照着我,从出发那天起就没离开过。起先我只当她是寂寞,是漫长航程里一点贴身的暖意,后来才晓得,她比影子深,比骨头还固执。如今纪念日又到了,我端着那罐偷藏的酒,忽然有些记不清,自己究竟是在和她相爱,还是在被她慢慢吃掉……
《浪漫》
——献给百年之期,仍然相伴不离的你。
副标题:思乡病
我是一个单身汉。当然,在我这里,产生后代是需要被批准的,所以,单身汉多得是。
单身汉哪里来的浪漫呢?当然有了。普通男男女女的浪漫,不过日夜陪伴、心心相系。可我的浪漫,它长在我身上,根植在心底,分分秒秒围绕在侧畔,自相识起就没有过哪怕一刻的分离。她——姑且这么称呼——教会了我怎么做一个真正的人。她的目光始终落在我身上,片刻不离——那么作为交换,我也只能注视着她。
她写在我的记忆里最顽固的那个角落,我永远拂拭不去;每当她出现在念头里,我的魂魄就要飞散了,追着她去;我真的,我控制不住,我看到她了,眼睛一点都移不开去!
那是怎样的美貌、如何的魅力,如此吸引我呢?
其实我也不太清楚;当然,这不是什么性压抑后对虚拟人物的幻想,也不是一个作家对自己虚构人物的无法自拔;她就在那里。
有时她肤色惨白,双眼猩红,涂着眼纹,冷酷地注视;有时她古灵精怪,一头金发,戴着尖尖的帽子,活泼得像个孩子;有时候她有着瘦弱却“伟岸”的身躯,披散着亮色的白发,红色的眼瞳幽幽地亮;又有时候她有着漂亮的黑色长发,两只眼睛大大的,水汪汪的,向我露着笑。总之,这不是全部,她有千万的面孔。不过,令我不愿意承认的是,这些似乎都是画皮,一层层往下剥开,里面有一个苍白的底子——那是一个二十几岁,意气风发,朝气蓬勃,即将登上启航的太空船,前途无限的男青年。
呵,人生大概是浇筑的,一辈子凝结都在最开始的胚子里。虽然随船航行了一百年,我究竟无法变成真正的、由内而外的、实心的、彻底的“太空人”。我不停地想,晴天活得,阴雨里亦活得;而有些人就是属于阴雨、生于阴雨的;那见过一次晴天,便永不能习惯走在阴雨里,算得什么?
又或者在家乡,“晴天”是美好的意象而“阴雨”是坏的,我以之作比,“晴天”喻地球岁月而“阴雨”喻航行岁月,自是带了倾向的。所以我本来就只能是“地球人”。
好吧,她始终是在阴雨里长大的。可怎么总让我想起晴天呢?
一百年了,早就忘了自己该长什么样子,浑身都是她的痕迹,她的流连,她的杰作。我竟找不到影像记录来证明那确乎是我自己。
哎,可惜我过了一百年罗曼蒂克的生活;她静静地、细细地、慢慢地、底朝天地,把我变成了她的样子。泡在蜜罐里,哪还有什么朝气呀。
她什么时候都陪着我。
当我早上醒来时,她悄悄抚摸那尚需伸展的手脚,让它们困倦不能动。好吧,有她陪着,第一餐不吃也罢,迟到一会算什么呢?
当我在洗漱时,她轻轻捂住我的眼睛,告诉我,我很完美了。那些眼垢、皮屑,那些参差不齐的胡茬,那泛起油光的头发,都看不见,看不见。乖。
当我匆匆冲向岗位时,她告诉我,要镇定,像个大人一样。反正都迟了。
当我埋下头开始干正事,她的呼吸丝丝缕缕地掠过头皮,冰凉的手指轻点着咽喉,每分每秒地低语着:你累了,你分神了,快歇息吧。
当我准备吃第二餐,她在耳边悄悄吹着气,把什么“量入为出”、“控制食欲”的告诫全都吹走了。
工作很繁琐,但终究有结束的时候;我是世代飞船的第一代人,必须要有强壮的体魄,得勤锻炼,可她总是掐着我的腰,提醒着休眠舱还有诱人的电子游戏等着。
当有人向我搭话、欲和我相交的时候,她是那么的嫉妒。我是你的唯一,她说。她这样的话语使我害怕极了,手足无措、词不达意,于是终于没有人愿意搭理我了。
我一直听她的。听着听着,执业上岗延迟了,评优评先进都跑开了,又哪里都干不好,调岗,调岗,这么多年来像皮球一样在整个飞船上转了一圈。她还是不满足,有时候要我整天地陪她,我怎么能拒绝呢?出勤率算什么。
请假,请假,请假,人生也几乎要请假了。幸好还有她陪着。
可是啊,她永远都不会错。我错过截止线、犯下差错、拖后腿的时候,她总是第一个发脾气。眯着一只眼,一只手架在腰间,咬着牙说话——几乎跟小时候妈妈拿着笤帚看我是一个样子。不用她开口,我便开始羞愧,她一直不开口,我便一直羞愧,最终像把自己埋进土里,什么挫折、什么失败也不敢面对了。
好不容易歇息的时候,更得看她的脸色。流星是她的眉,恒星是她的眼,她一直看着我呢。我喜欢在停泊到星球轨道的时候去顶层甲板散步,好像那上方深沉的阴影就是她俯视我的身形。每个最深沉的梦里,她一直在篝火里、在阳光里、在树影里、在水里、在山里、在街头、在屋内、在柜子里、在楼梯上、在纸箱里、在……
好吧,全是故乡的影子,没错。
我在哪里,她就在哪里。
我曾试过,用催眠的方法,让她离开了我的梦里,可醒的时候浑浑噩噩,好像一直在找她。她的爱根植得如此之深,我甚至不能想象她离开的感觉。总是梦到,白日梦也有。她的美丽,她的温柔,她的包容,她就是承载我的一切。
有时候我也想,是不是该离开她了。我找人问,“我该不该离开她呀?”那人——似乎是个医生,惊恐地把我塞进了住院部。他们给我发药,就像魔法师赠与的糖果;还有魔导师——啊不——咨询师来窥视她的秘密。我把她摆在那里,供他们评判;她的美丽似乎苍白了起来,她的依恋被解读成寄生。我想他们说服了我,我一直吃药;有几次,我想我真的要离开她了。
于是,我第一次让她伤心了。我一旦犹豫,犹豫着要不要赶她走,她贴得便愈发地近;直到一个瞬间,她狠狠把我搂进怀里,轻轻拍着我的后背,像爱抚小孩子一样。
我感到她是如此高大,而我如此渺小。这么多年来,我生活的一切都要她来主导,没有她,我该怎么活?
于是便和她相伴下去。
直到今年,一百年了,我们的第不知道多少个纪念日到了。我趁着一个停泊进恒星轨道的机会,从我往日剩下的配给物资里拿出一罐,那医生从来都不让我喝的酒,跑到瞭望台,对着前面那璀璨夺目的蓝白色光芒,干杯!
不由得想起一句出发前背过的古诗:举杯邀明月,对影成三人。
她根植在我的脑子里,我的心里,我的思绪里,我的梦里。一百年了,陪伴这么久,真的是一件浪漫的事。我回顾自己的罗曼史,感动到几乎哭出来。不过,一想到再活下去可能还有下个一百年,我便没有了哭的力气。
好像忘了介绍她的名字了。她有时候叫抑郁,有时候叫躁狂,有时候叫焦虑,有时候叫癔症。她的名字很多,不止这几个,最重要的一个应该叫思乡病,Nostalgia。
早在出发前,地球的学者们已经预言了在远离家乡的飞船里,人会发生什么毛病,还出了一本著作。她的名字写在那本书的每一页、每一行、每个专有名词里。结果到头来,飞船缺乏人力,我不能痛快地去安乐死,只能无奈地,和她相拥、相携,一直走向生命的尽头。
没有高峰,也没有低谷;没有波澜,也没有平静……就像我的岗位一样,每天盯着恒星的黑子和耀斑,看着汹涌的日珥从面前笼罩过去。它们每时每刻都不一样,又好像从来没变过。
我甚至不太记得面前这蓝色的“太阳”是我监视过的第几颗?第三,或者第四?或者第五?
就像在家乡,在地球上,呆在山顶上得一片空旷里,在永远晴天的白昼里住上一百年……不不不,那太孤独了。我在这比在那好得多,甚至还有一段罗曼史呢。
真的,飞船上现在有三代人,可我觉得我这个老头是整艘船上最浪漫的一个。我的罗曼史,比许多人的生命都长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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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span>将抑郁症拟作纠缠百年的“恋人”,以甜蜜情书的口吻,写一场无法分手的自毁。当星辰大海沦为重复的布景,疾病成了唯一的陪伴与剧情——这是对星际乐观主义解释,也可能是给用浪漫瓶子装毒药的沉痛一击吧。</span>